我们都知道,劳动法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很大,对女职工生育、休产假、哺乳期方面都有着宽松的规定,以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人成本,对怀孕的女职工存在待遇不公平现象。那么,法律上对于单位开除孕期女职工是怎样规定的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
公司是不能随便开除孕妇的。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规定,都对怀孕期间的女性给予了法律上的特殊保护,但是,如果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员工,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而不能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企业可以依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单位如果开除怀孕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其双倍经济补偿金。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除非女职工有重大失职行为,否则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开除怀孕女职工。如果怀孕女职工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