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押车辆期限有多长时间

在遇到现场事故需要鉴定等情况时,交警可以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但是扣车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并不能因此无限期扣押他人财物。那么,交警扣押车辆期限有多长时间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地进行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交警扣押车辆期限有多长时间

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以收集证据,并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但是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