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虽然比其他的企业的工资待遇要好一些,但是事业单位在成立的时候也是相对来说比较麻烦的,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业务时,也必须按照特定的流程去办理才可以,那么在防城港市应该按照什么步骤去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防城港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
服务窗口受理人对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服务窗口受理人对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提出受理意见(限4个工作日)
社会事务审批科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设立登记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限4个工作日)
分管领导核准,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限4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受理人制作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防城港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受理条件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
第六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修订)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有稳定的场所;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五)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很多公民想要在防城港市设立事业单位,但是并不清楚办理该业务的流程,想要成功设立事业单位,完成设立登记业务,肯定是需要先准备好材料,然后提出申请的,只要公民的申请材料符合国家的要求,那么就可以顺利通过初步审查这个环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华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