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作到反目!千亿房企合景泰富与小贷公司纠纷,牵出超20亿委托贷款隐秘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周松清

近日,合景泰富集团(01813.HK)发布公告,香港高等法院将清盘呈请聆讯进一步延期至2026年3月9日。这是香港高等法院对合景泰富集团清盘呈请的第三次延期。

此次清盘危机源于8月11日,山东阳光新天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新天地小贷”)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合景泰富集团的清盘呈请,涉及合景泰富集团提供的担保未偿还金额6.42亿元和相应利息1.36亿元。

10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颁令将呈请聆讯延期至12月3日;12月3日,呈请聆讯进一步延期至12月8日,如今延期到明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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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图虫

香港高等法院为何三次延期清盘呈请?合景泰富集团钟律师12月15日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香港法院认为小贷公司的金额只占合景泰富集团整体债务很少一部分,不能因为这个申请,就让一个上市公司破产。他同时指出,这样不仅会引发债务问题连锁反应,也是对其他债权人的不负责。

新天地小贷还在境内对合景泰富集团发起诉讼,要求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金额为7.18亿元。

合景泰富集团钟律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我们一直想和小贷公司协商一个还款方案,但小贷公司要求公司一次性偿还大部分的款项。实际上并不可能,只能够分批偿还。目前小贷公司也在境内对公司资产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实际上境内也是有在处分资产。小贷公司申请境外清算,是想逼迫公司接受其条件。”

双方矛盾逐渐激化。合景泰富集团也向山东有关部门举报新天地小贷涉嫌违规放贷。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发现,新天地小贷在给合景泰富集团的委托贷款中,涉嫌通过设立多家山东本地公司“绕道”不能外省展业要求,同时也绕开监管关于贷款集中度的相关要求;相关贷款公司还在近期进行了集中注销。

针对上述事宜,近日,时代周报记者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新天地小贷及其控股股东阳光新天地金融控股集团,并向两家公司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应。

千亿房企与小贷公司的纠葛

千亿房企合景泰富集团为何会向一家远在山东的小贷公司融资借款?这起纠纷的缘起到底是什么?

时代周报记者从合景泰富集团相关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合景泰富集团与新天地小贷的合作,源于其云南昭通项目。“当时昭通的项目,是孔老板(合景泰富集团实控人孔健岷)和清华大学五道口的同学一起合作的,后来因临时资金需求,这个同学就向孔老板介绍了小贷公司老板。”知情人士称。

新天地小贷为阳光新天地控股集团旗下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魏继英。阳光新天地控股集团是一家集金融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酒店管理,管理咨询于一体的多元化投资集团,下辖四大集团公司及30余家子公司,资产总额近百亿元,曾被评为“山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新天地小贷是目前青岛市为数不多的可在全山东省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超过30亿元。

天眼查显示,新天地小贷在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7日,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昭通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昭通臻远房地产”)、昭通憬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昭通憬欣房地产”),以及连带的合景泰富集团、广州市弘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弘韬房地产”)。

通臻远房地产、昭通憬欣房地产和广州弘韬房地产,都是合景泰富集团旗下公司。其中,昭通臻远房地产、昭通憬欣房地产有多起均被列为执行人的信息,其中有3个案件的执行法院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总额约11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鲁02执1516号显示,2025年7月24日立案执行,关联民事一审诉讼为(2024)鲁02民初1272号案件,合景泰富集团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7.18亿元,同时被列为执行人的还有合景泰富集团关联公司,昭通臻远房地产、昭通憬欣房地产、广州弘韬房地产。

2025年8月13日,合景泰富发布公告,新天地小贷于8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了对该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该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未偿还金额约6.42亿元及应计利息约1.36亿元。

这也是业内首例由境内小贷公司对大型房企发起的跨境清盘案。

当时,合景泰富对外表示,提出清盘呈请的债权人为境内非银机构,因上市公司对该债务提供担保,因此于境外提起清盘申请,试图通过清盘手段追讨债务。接下来,该公司将结合呈请的状况及境外债务重组的进度,考虑是否需要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

举报小贷公司涉嫌多项违规

新天地小贷在起诉及申请清盘合景泰富集团后,双方的矛盾逐渐加剧。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合景泰富集团在8月30日向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举报新天地小贷违规放贷,通过关联方委托贷款,严重违反贷款集中度和余额上限的监管规范,规避异地监管要求等。

作为只能在山东省展业的小贷公司,新天地小贷是如何给合景泰富集团进行融资贷款的?

时代周报记者从上述知情人士处获得的合景泰富集团举报材料显示,自2019年开始,合景泰富集团与新天地小贷合作开展相关贷款业务,相继按新天地小贷指引,配合在山东省青岛市设立11家公司,其中9家为合景方员工代持股权,1家(青岛利璟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为合景方与合作方合作设立的合作公司,1家为合作方单方设立及管理的公司(青岛博憬欣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随后,再由新天地小贷指定的青岛齐鑫奥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偌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华晟宇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慧汝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阳光新天地金沙滩壹号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作为委托贷款委托人通过新天地小贷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时代周报记者获取的合景泰富投诉材料显示,2019年至2021年4月,合景泰富集团通过新天地小贷公司(作为委托贷款放款人/通道方)办理委托贷款,合计14亿元,该笔委托贷款已经结清。在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合景泰富集团又通过新天地小贷公司(作为委托贷款放款人/通道方)办理委托贷款,合计10.5亿元,贷款余额为9.61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获悉,这两次委托贷款利率在14%-16%之间,同时上述两批次贷款(除青岛博憬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贷款外)的最终流向均为合景方关联公司,且所有贷款均有合景方提供担保。上述知情人表示,在青岛当地设立的11家公司,均是放款前合景方根据小贷公司要求设立的。

而新天地小贷于2021年4月23日变更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料已删除委托贷款的经营内容。

合景泰富认为,小贷公司在变更经营范围之后仍继续向合景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其放贷行为明显已经超出了其经营范围,更违反了委托贷款业务特许经营的金融管理规定。

另一方面,合景泰富投诉资料称,新天地小贷向合景方贷款存在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中度要求。新天地小贷注册资本5亿元,而向合景方两笔贷款高达24.5亿元。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

上述投诉资料显示,从单笔来看,新天地小贷2019年11月6日放款1.6亿给青岛利璟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超出当时注册资本的50%;目前合景方与小贷公司合作委托贷款余额为9.61亿元也远超小贷公司注册资本规模。

合景泰富投诉资料称,小贷公司与合景方的合作贷款,小贷公司还存在规避异地经营监管要求的情形。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第(六)款规定,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时代周报记者发现,在合景泰富集团举报新天地小贷后,青岛齐鑫奥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偌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华晟宇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慧汝贸易有限公司,在2025年9月28日被同时集体注销了。

上述知情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山东相关部门在10月中旬回复合景泰富集团,称阳光小贷符合山东相关政策,未发现举报反映的违规问题。对此,合景泰富集团已向当地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一答复意见。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尚未作进一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