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宅基地立基人是土地权利人吗

一、民法典宅基地立基人是土地权利人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如果宅基地的立基人办了宅基地物权登记的,立基人就是宅基地权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具体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申请取得,本村集体内的成员在分户的时候,没有宅基地或者宅基地不足的,可以通过向宅基地有关部门申请宅基地,进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2、宅基地的受让,本村集体成员在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通过受让集体内其他成员的宅基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3、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人可以是城镇户口的子女也可以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如果是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的,需要满足本农村子女有住房保障的前提。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宅基地立基人办理了物权登记后,立基人就是宅基地的权利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