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COP30进入“行动交付期”,全球气候治理仍需破解难题

原创 刘锋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025年11月6日

%title插图%num

2025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COP30)即将在巴西亚马逊雨林地区贝伦市召开。作为《巴黎协定》达成十周年的关键节点,此次大会承接COP29“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框架成果,核心任务已从“规则谈判”转向“行动落实”。在全球气温升幅逼近1.5℃温控目标的紧迫背景下,大会能否推动减排承诺落地、资金缺口填补、碳市场启动等关键议题取得实质进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实践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一、谈判基础与未决事项:从“契约共识”到“行动路线”的跨越

COP29达成的“巴库气候团结契约”为COP30奠定了重要谈判基础,其核心成果集中在两大维度:一是明确资金目标,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及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二是完善规则框架,通过《巴黎协定》第六条相关决定,为全球碳市场机制落实铺平了道路。

但纸面共识与实际行动之间仍存在显著差距,三大紧迫议题亟待CO破解。一是资金落实路径缺失。3000亿美元公共资金的筹集渠道、分配标准、交付机制尚未形成清晰路线图,部分发达国家甚至出现援助预算削减的情况,出资意愿与实际行动脱节。

二是碳市场细则待完善。尽管全球碳市场框架已确立,但防止重复计算、确保碳信用环境完整性等关键实施细则仍未明确,直接影响市场信任度与运行效率。

三是适应资金相对缺位。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需求迫切,但在现有资金分配结构中占比偏低,难以支撑其开展生态保护、灾害应对等基础工作。

二、核心看点聚焦:如何推动从承诺到实践

COP30的核心在于将全球气候治理从“谈判阶段”推向“落地阶段”。首先是NDC“交卷”。2025年是各国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NDC)的截止年,能否推动主要排放国提出足以弥合排放差距的减排目标,是守住1.5℃温控目标的关键。当前全球集体减排雄心仍显不足,按现有政策,气温升幅可能远超预期目标。

其次是规则落地与行动转化。大会需重点解决“资金如何交付”“碳市场如何启动”“项目如何落地”实际问题,让资金承诺转化为具体减排项目,让碳市场规则转化为企业可参与的实践路径。

此外,对于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的关注和保护。COP30选址亚马逊雨林本身就是强烈信号,“保护气候必须保护自然”成为共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尤其是巴西牵头的“永远的热带雨林基金”(Tropical Forests Forever Facility, TFFF),将成为会议重要议程,推动气候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推进。

三、关键议题深析:持续推动NDC、碳市场与资金机制难题

(一)NDC雄心提升:缺口填补需“金融+技术”双轮驱动

当前各国新一轮NDC提交进程仍处于初期,部分关键排放国尚未更新目标,已提交的承诺总体雄心不足。一方面,投资缺口悬殊。据估算,到2030年全球每年需投入约5.2万亿美元用于气候行动,而发达国家承诺的3000亿美元公共资金仅能覆盖小部分,大量缺口需依赖私营资本填补。另一方面,技术结构失衡。资金多流向风光电等成熟领域,高碳行业转型急需的过渡性技术缺乏明确界定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绿色转型金融支持也较为缺乏。

为此,建议一是建立动态分层金融标准。制定高碳行业转型技术清单,允许金融机构对达标企业发放“过渡类贷款”,避免“一刀切”式融资限制。二是创新多元化融资工具。推出转型金融专项债、碳中和挂钩债券,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绿色担保基金,降低绿色项目融资门槛。三是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财政层面对前沿技术贷款实施差异化风险补偿,监管层面将“融资碳效指数”纳入银行评级体系,倒逼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倾斜。

(二)全球碳市场:启动障碍与巴西方案的实践前景

全球碳市场全面启动同样面临障碍。碳信用的真实性、额外性、永久性缺乏统一保障,不同项目质量参差不齐,亟需建立统一的监测、报告与核查(MRV)标准,防止重复计算。同时,《巴黎协定》第六条规则复杂,转化为可操作、低成本的市场机制难度较大,若企业参与的行政合规成本过高,将严重削弱市场吸引力。

东道主巴西提出的“通过自愿联盟连接现有碳定价系统”方案,展现出一定的实践智慧。其优势在于通过实践推动融合,避免漫长的统一规则谈判,允许不同系统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前提下实现互联互通,灵活性更强。但方案前景取决于核心大市场的参与度及技术桥梁的稳健性,这离不开强大的技术支持与国际合作。

(三)资金责任落实:破解缺口需“创新机制+责任回归”

发达国家承诺的3000亿美元公共资金,与发展中国家每年的气候投资需求相比,存在巨大鸿沟。谈判的核心分歧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出资国范围与责任认定,发达国家是否会淡化历史责任、扩大出资者范围;二是资金性质与透明度,能否确保资金“新的、额外的”,并建立完善的跟踪监督机制;三是分配结构,能否让最脆弱国家优先受益,补齐适应资金缺口。

撬动私人资本、创新融资机制是COP30的关键任务之一。一是落实《巴黎协定》第2.1c条:建立融资进展跟踪框架,引导资金流动与低温室气体排放、气候适应型发展路径相一致,推动投资方向调整。二是推动多边开发银行改革。可以借鉴亚投行“2025年气候融资占比50%”的目标及超额完成经验,优化多边开发银行的融资模式与审批效率。三是发展风险缓释工具。通过混合融资、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产品,降低私营资本在新兴市场绿色项目中的投资风险,提升市场参与积极性。四是推广创新基金模式:巴西提出的“永远的热带雨林基金”(TFFF)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投资收益支持护林行动,为生态保护与资金可持续提供了新范式,值得借鉴。

四、中国角色与展望:稳健转型中的全球领导力

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目前,中国已宣布到2035年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的目标,这是首次在中短期内提出明确减排数字,既体现了能源转型进入深水区后的审慎态度,也释放了坚决推进绿色转型的决心。

全球气候治理中,中国可发挥多维度领导作用。首先是绿色供应链标准输出。依托新能源汽车、光伏等优势产业的全球领先生态,推动建立基于全生命周期碳含量的全球绿色供应链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方向。其次优化对外投资结构。从产品出口为主转向绿色直接投资升级,通过 “一带一路”倡议,加大对南方国家太阳能、风能、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投资,实现技术转移与资金支持双重赋能。同时,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互认。继续开展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相关研究与实践,降低绿色资本跨境流动壁垒,为全球绿色金融市场融合奠定基础。此外,担当“桥梁协调”角色。利用在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NDB)等机制中的影响力,以及发展中国家身份,促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等关键议题上的沟通理解,弥合分歧共识。

COP30的召开正值全球气候治理的关键十字路口,唯有聚焦行动落实、破解核心难题、强化国际协同,才能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从“共识”走向“实效”。中国应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与世界各国一道,为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依据21世纪经济报道《COP30六大看点:“行动”号角吹响,全球气候治理迎终考》编辑整理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采访

相关文章: 1. IIGF首席观点 | 刘锋:深化绿色发展战略定位,构建“十五五”绿色转型核心路径 2. IIGF首席观点 | 刘锋:破解消费潜力释放难题,需从“能、敢、易”三端深化制度性改革 3. IIGF首席观点 | 刘锋:ESG不是道德滤镜,而是风险管理的进化 4. IIGF首席观点 | 刘锋:银行 ESG 信披的估值影响——从合规到价值创造的转型之路

本文依据21世纪经济报道《COP30六大看点:“行动”号角吹响,全球气候治理迎终考》编辑整理

作者:

刘锋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