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从事电视台广告发布工作的单位,在设立以后,必须由该单位的负责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业务的,登记该单位的所有相关事项,只有在依法进行登记以后才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在北海办理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业务,什么时间办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北海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北海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
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
(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三、北海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受理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在北海市申请办理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业务的法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办理该业务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点半到十二点和下午的三点到六点。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公。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