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的租金是非常便宜的,国家修建了很多的公租房,应该租赁这些公租房给这些低收入的人群,保障他们的居住条件,廉租房的覆盖人群是比较大的,需要先到街道办办理申请手续,在张掖廉租房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二、张掖申请廉租房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符合当地政府收入限制规定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毕业新就业学生、外地来张工作及进城务工的无住房人员。
三、张掖申请廉租房法定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国家对于廉租房的租赁人每一年都会进行一次审核,如果已经不符合租赁的条件了,那么就会停止相关的合同,然后和其他的申请人签订租赁廉租房的合同。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