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的规定经历了多次更新和修订。
最初,河北省采用的是2012年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
这些标准主要用于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以及作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的基础或依据。
到了2018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了《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相关定额,这些定额进一步细化了建筑工程的费用计算方法。
然而,根据2023年的最新通知,河北省已经停止执行2012年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开始实施新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
这一新规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表明河北省在不断更新其建筑工程取费标准,以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发展需求。
总结来说,河北省的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逐步制定和更新的。
从2012年的基础定额到2018年的概算定额,再到2023年实施的最新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河北省不断优化和调整其建筑工程的费用计算方法,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