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海航“提款机”,脱钩容易脱险难丨正经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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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康康 编辑丨百进

来源丨正经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约为4400字)

【正经社“保险之道”观察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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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人寿的化险进程突然加快。

9月24日,3月出任党委书记的寇江华正式获批出任董事长。

此前的9月9日,渤海人寿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两名副总经理,分别负责分管保险业务渠道,以及战略企划、资本运营工作。

另据渤海人寿内部人士透露,空悬了5年的总经理选聘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同月,渤海人寿宣布总部由天津市中心的赛顿中心迁往20公里外的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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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媒体又曝出,继2024年底注资10亿元后,天津国资计划进一步向渤海人寿注资。

然而,渤海人寿的重生之路注定不会平坦:近百亿元的亏损,逼近监管红线的偿付能力,连续十几个季度的C类风险评级,涉及金额超30亿元的悬而未决的诉讼,17家股东中13家股东的股权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没有一件不是烫手的活儿。

1

人事大洗牌

渤海人寿重新洗牌的命运,4年前就已经注定。

2021年1月29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高院通知书,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海航系就此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作为海航系旗下的保险公司,渤海人寿事实上从彼时起就已经很难正常开展业务了。2018年7月才上任的总经理马昕只干了两年,2020年二季度便挂冠而去。以吕英搏为董事长的管理团队更像是一个看守内阁,只等新的资方介入和新的管理团队到任。

一等,就是4年。

2024年底,天津国资注资10亿元,同关联方持股比例超过50%,成为实际控制人,原第一大股东、海航系旗下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退出,渤海人寿正式脱离海航系,迈入国资控股时代。

2025年3月,寇江华从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任上调任渤海人寿党委书记。半年后,人事洗牌正式开始:49岁的寇江华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批;吕英搏卸任董事长,此时,他已经64岁,超期站岗4年;63岁的副董事长闻安民、65岁的董事尹宏海和65岁的监事长苏丽还得再站一段时间的岗,等着新人接替。

正经社分析师注意到,本轮人事洗牌,渤海人寿显然希望注入更多的市场因素。

寇江华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批的同时,渤海人寿还启动了总经理的选聘程序,据悉已经进入候选人甄选阶段。自从马昕2020年二季度卸任之后,总经理位置就一直空悬着,由吕英搏代行职责。

根据9月9日渤海人寿官方发布的公告,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两名副总经理,将分别分管保险业务渠道和战略企划、资本运营工作。渤海人寿称,此举是落实市场化改革、优化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目的是要引入对保险行业发展有深刻思考,同时具备丰富保险业务推动经验、较强战略企划和资本运营能力的高端专业人才,助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

难题一大堆

无论选聘结果如何,新管理团队要解决的问题没有一个是轻松的。

一是近百亿的亏损如何填平。

2018年至2023年,渤海人寿连年亏损,亏损额分别达7.68亿元、13.95亿元、27.44亿元、0.50亿元、12.02亿元、31.01亿元。2024年偿付能力尚未公布,但继续出现亏损的概率很大。已经公布数据的年份中,6年累计亏损超过92亿元。

二是连续亏损已经严重危及偿付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因为前期资本积累雄厚(渤海人寿经过2015年和2016年两次增资,注册资本从8亿元猛增至130亿元)、中期业务结构调整和加强投资业务风险监控,即便2018年至2022出现了亏损,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仍然处于相对安全的区间。但到2023年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便突然分别降至55.48%和102.35%(经审计)。

从2021年一季度至2023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已经连续11个季度被评为“C”,而风险主要来自公司治理等方面。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要求,寿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高于等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高于等于100%。55.48%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意味着自有资本已快耗尽“抵御风险的能力”,如果再发生一次大额资产减值(比如投资亏损)、大规模退保(需支付退保金),核心偿付能力就可能直接跌破红线;而102.35%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则意味着即使动用“附属资本”,仍然无法应对超预期风险(比如突发重疾赔付高峰、资本市场大幅波动)。

综合风险评级为“C”,对应的是“偿付能力风险不足类”,核心逻辑是,不仅指标逼近红线,还存在别的致命风险,比如治理缺陷、资金运用违规、流动性紧张等。

三是业务发展受限,经营陷入“亏损-收缩”的恶性循环。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但<6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但<120%、综合风险评级为“C”级的寿险公司,属于B类监管等级,换言之就是处于“合规边缘的关注状态”,未触发直接停业风险,但已进入监管重点关注范围,业务开展会受到明确限制:(1)不能自主开发、销售高风险、高资本消耗的产品,仅能销售低资本占用的“基础型产品”(比如短期意外险、简单型重疾险),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

(2) 监管可能按“资本规模”核定新业务保费上限,导致公司无法通过冲规模;

(3)银行、经纪公司等合作渠道会降低合作优先级(比如减少网点投放、提高手续费分成要求),甚至派出部分渠道合作;

(4)高风险投资(比如股票、股票型基金、私募股权等)比例上限会被调降,只能投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低风险、低收益资产,资金运用收益率会显著下降;

(5)消费者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的官网、保险行业协会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公司偿付能力,从而导致客户流失,直接导致业务收缩,从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加重亏损,形成恶性循环。

四是造血功能枯竭,需要外部不停输血。

一旦滑入B类监管等级,股东若想增资、引入新投资者、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补充资本,必须先通过监管部门审批,且审批标准会更加严格,比如要求新股东具备更强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同时股东不得进行现金分红(抑或分红比例不得超过净利润的20%)、不得进行股份回购,从而影响股东信心,可能导致股东不愿继续注资。

2024年底,渤海人寿引入新的投资者天津国资,获得10亿元的注资。另据媒体公开报道,渤海人寿正在推进天津国资进行新一轮注资。未采取发债的形式补充资本,可能跟发债资质受限直接有关。

五是股东股权被大面积质押、冻结。

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渤海人寿17家股东中,有13家股东的股权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合计质押、冻结的股权数量为88.58亿股,占总股本的68.14%。持股超过5%的股东中,仅有宁波君安物产有限公司与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两家股权处于正常状态。

正经社分析师注意到,渤海人寿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表面上反映的是股东出现了财务危机和信用风险,但是会通过股权稳定性、融资能力、经营决策、市场信任等,直接传导至公司本身,导致经营压力加剧、发展空间受限。比如外部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会因为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而担心公司股权结构不稳定,对公司失去信心,切断公司融资渠道,使得公司无法通过外部融资来改善偿付能力,从而压缩公司的发展空间。

六是涉及资金超30亿元的诉讼仍悬而未决。

2025年6月,渤海人寿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199715296元。该案是一宗股权纠纷案,起因是2018年北京中佰龙置业拟向许昌三昌实业转让持有的渤海人寿股份,但交易未获监管批准,而许昌三昌实业宣称已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最终渤海人寿与北京中佰龙置业一同被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近2亿元的连带责任。

除了股权纠纷,还有投资纠纷:渤海人寿与中天金融集团、金世旗国际控股因融资方违约产生诉讼,标的金额高达12.56亿元;因信托投资项目到期后底层债务人逾期,对永泰房地产、中发实业和银川永泰鸿置业提起诉讼,标的金额达6.69亿元;与西藏金融租赁、东旭集团、东旭光电科技因同业拆借纠纷提起诉讼,诉讼金额为6.37亿元。

还有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的多起存款纠纷,单案标的额从2.63亿元到5.62亿元不等,多处于一审阶段。

上述诉讼涉及金额合计超过30亿元。

3

海航提款机

渤海人寿目前的“惨状”与10年前的“风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两者皆与海航的介入直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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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即渤海人寿成立第二年,海航集团就带着巨额资金来了,先是通过旗下孙公司渤海租赁注资11.6亿元,以1元/股的价格获得渤海人寿11.6亿股股份,占渤海人寿增资后总股本的20%,成为渤海人寿的第一大股东。经过此次增资,渤海人寿的注册资本从8亿元增值58亿元。

2016年11月,渤海人寿完成第二轮增资,注册资本上升至130亿元。渤海租赁再次参与增资,出资14.4亿元,仍持有渤海人寿20%的股权,继续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雄厚的资本实力给业务拓展、产品研发、市场竞争等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渤海人寿成立之时,恰逢互联网金融兴起。雄厚的资金支持,保证了其可以放手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大力拓展互联网业务。领先同行的互联网业务,是渤海人寿初期获得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充裕的资金保证了偿付能力的充足性,使得公司有充足的空间采取更灵活的产品策略,比如产品设计上,可以做到长短期兼顾、财富管理和风险保障并重。最典型的就是力推万能险。成立初期,万能险还是很多新成立险企快速盈利和做大规模的重要手段。渤海人寿借助该业务模式,通过银保渠道大力推广万能险产品,使得保费规模迅速增长。2016年,银保渠道收入占比高达95.9%。

海航集团入股,给渤海人寿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还带来了丰富的资源。

海航集团业务涵盖航空、物流、金融等多个领域。渤海人寿可以依托海航旗下产业板块形成的多维度资源,深度挖掘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保险市场需求。比如与海航的航空、旅游等产业合作,开发与之相适应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解决方案,拓展业务领域和客户群体。

另外,当时的海航还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它的入股,能给渤海人寿带来一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认可度提升,为吸引客户和合作伙伴、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渤海人寿成立第二年就打破初创险企“七平八盈”的铁律而实现了盈利。

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

海航系入股第一年,渤海人寿保费收入刚过亿,就向渤海信托所持有的海航系项目投资数亿元。随后,又持续通过信托计划、购买债券等方式,向海航系输送资金。

2016年至2017年,渤海人寿共有5笔、合计16.17亿元资金流向海航系,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至2021年,渤海人寿还通过买债券等方式,给海航集团及关联方,如天津航空、海航资本等,输送了规模巨大的资金。

除了关联交易,渤海人寿还通过不合理的股权交易给海航系企业输送资金,比如渤海人寿2019年曾计划花46.84亿元买海航系持有的渤海信托股权,已预付3.067亿元,但后来遇到海航破产,该笔股权基本成了废纸。

正经社分析师注意到,渤海人寿对海航系的投资资金用途非常广泛,包括补充海航系企业营运期间所需的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甚至内部装修等。上述资金运用不是基于正常的市场商业逻辑和保险资金合理配置原则,更多地是为了满足海航系企业的资金需求。渤海人寿的资金被当作了海航系的供血源。

海航集团最终没能完成自救,海航系随之走向崩溃,渤海人寿的关联投资遭受重挫,除了连续6年的持续亏损,还面临着偿付能力下滑、股东股权被质押和冻结、诉讼缠身等一系列问题。

人事洗牌货已经开始,更困难的股权洗牌和业务洗牌还是未知数。【《正经社》出品】

CEO·首席研究员|曹甲清·责编|唐卫平·编辑|杜海·百进·编务|安安·校对|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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