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流程有哪些

不管是是参保的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来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险费的,如果该单位或者个人,因为各种原因断缴过社会保险费的,现在想要补缴的,是需要办理补缴申报手续的,在葫芦岛办理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业务,需要按照哪些流程来办理呢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流程有哪些

①申请受理

1、待遇领取地在本市,且已符合183号令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本市或外埠户籍参保人员;

②审查与决定

予以批准的条件1:

(1)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2)符合183号令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3)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现场核查通过。本行政审批服务无审批数量限制。

予以批准的条件2: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2)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不满15年;

(3)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现场核查通过。本行政审批服务无审批数量限制。

予以批准的条件3:

(1)2011年7月1日(含)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

(2)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5)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现场核查通过。本行政审批服务无审批数量限制。

③颁证与送达

二、葫芦岛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 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节选)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 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节选)

第三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在葫芦岛办理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业务的审批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必须按照上面第一项所述的流程来依法进行办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