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陈文丽)近来,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安徽、湖南等多地纷纷启动新一轮消费券发放活动,以提振消费活力,为年底消费旺季预热。这是继9月多地发放消费券之后,又一轮覆盖更广、周期更长的促消费行动,释放出地方政府进一步稳增长、促消费的明确信号。
不同于以往侧重于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近期多地发放的消费券更聚焦居民日常生活场景,覆盖餐饮、家政、加油等高频消费领域。比如,湖南10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乐享湖南·湘当有惠”消费券发放活动,消费券发放总金额达1亿元,重点覆盖餐饮、加油、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四大民生消费领域,其中餐饮领域占比65%,加油和家政服务领域各占12.5%,美容美发领域占比10%,以满足居民生活服务类消费需求;河南发放的消费券种类繁多,不仅有零售、餐饮消费券,还有暖气缴费优惠券、体育消费券、出行优惠券、电影消费券等,有些消费券发放时间将持续大半年。
促消费,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消费券成本多源于财政补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消费券的发放不能“大水漫灌”,而要有针对性地精准发放,才能发挥出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此轮发放消费券活动,各地因地制宜设计方案,形成全国促消费的联动效应,对于消费市场的支持瞄准了民生消费中最为刚需的部分,无疑为依赖现金流、基数庞大的中小微商户注入了新动能,不但增强商户对市场的积极预期、提振了消费信心,也体现着温暖的民生情怀。
作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循环的重要政策工具,消费券不仅是“红包”,更是一把打开内需潜力的钥匙。近年来,我国大力促消费,通过消费券补贴降低消费成本,直接刺激消费;消费产生效益,推动经济增长;增长带动收入提升,进而再次拉动消费。“消费券—消费—增长—收入—再消费”的良性循环逐渐形成,进一步夯实提振消费信心的基础,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消费券的发放不仅直接降低消费成本,更通过“杠杆效应”撬动了市场活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乘数效应达3.9倍,每1元财政补贴可带动3.9元实际消费,直接推动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个百分点。
发放消费券,既能有效提振消费者信心,又能促进消费增长和相关行业发展。用好消费券这一政策工具,各地各部门还需从多方面发力。比如,消费券的发放应与商家促销、平台优惠形成合力,通过叠加折扣、满减等活动,进一步放大消费券的杠杆效应;要优化核销结算体系,推广“通用券”替代行业限制券,扩大适用品类和商家范围,减少使用限制,提升消费券的便捷性和普惠性;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套现、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确保消费券真正惠及消费者和诚信商家。
从长期来看,促消费更需重视治本之策。比如,综合施策,完善制度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消费意愿、消费水平,真正启动由消费驱动的良性经济循环;多措并举,维护好消费、生产与流通的经济大循环,使经济增长有坚实的基础性支撑,从而为消费市场释放更多暖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