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大概情况

月入1万,9级工伤,住院45天,医疗费花了15万元,鉴定费用3000元,就医交通费2000,住宿费500元,停工留薪60天,护理1人,护理人员日工资300,护理60天

注:各地法院会结合工伤职工伤情、当地消费水平等多种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同时主张的月平均工资、相关费用等需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以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以法院裁判为准。

工伤事故费用赔偿清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万X9个月,9万,买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离职时西安市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8,276.25元/月) × 支付月份(9个月)等于74486.25元 买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支付 注意: 工伤职工离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离职时西安市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8,276.25元/月) × 支付月份(9个月) 注意: 工伤职工离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补助金:单位支付 领取方式: 离职时一次性领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能领取的情形: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60天) × 工伤职工原工资待遇(10,000.00元/月) ÷ 30 备注: 此处以住院天数和建议休养天数确定提供留薪期,关于停工留薪期的规定,也可查看陕西省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支付主体: 单位 领取方式: 一般情况下按月领取;到起诉仲裁阶段,可一次性主张。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从单位按月领取原工资福利待遇。

5.生活护理费(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鉴定才会产生的费用)暂时无法计算(由于工伤职工未进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

(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西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50% (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西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40% (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西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支付主体: (一)买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没买工伤保险:单位支付 领取方式: 按月领取。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生活护理意见后开始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 护理人员日工资(300元/日) × 护理天数(60天) 备注: 根据事故发生地每天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工伤职工的护理人数及护理天数来确定最终支付的护理费费用 支付主体: 单位 领取方式: 一次性领取。由所在单位负责。 注意: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一)买了工伤保险:单位停止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没买工伤保险:单位停止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但要继续支付生活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 住院天数(45天)

支付主体: (一)买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没买工伤保险:单位支付 领取方式: 一次性报销。在工伤待遇审核时一次性结算报销。 8.医疗费150000

诊疗金额 + 药品金额 + 住院服务金额 备注: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支付主体: (一)买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没买工伤保险:单位支付 领取方式: 一次性报销。可按照实际花费向工伤保险基金主张,但需要提供支出费用明细的证明材料。

9.鉴定费3000

鉴定费用 = 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 + 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费

支付主体: (一)买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没买工伤保险:单位支付 领取方式: 一次性报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在工伤待遇审核时一次性结算报销 10.就医产生的交通费

2,000.00元

11.就医产生的住宿费

500.00元

总计

一次性支付的赔偿金额为:433,822.50元。